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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鑫和30天持有期债券A为债券型-长债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无股票类资产,债券占净值比103.9%,现金占净值比0.02%。
工银瑞信泰和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泰和 39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8027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泰和 39 个月定开债券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44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7 月 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封闭期三十九个月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杨哲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郝瑞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1 月 1 日 (1)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 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 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 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 (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 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 其他 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 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一定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 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本基金暂停运作时, 上述连续期间中断,本基金恢复运作后重新开始起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工银瑞信泰和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存续期(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 投资目标 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 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等权益 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债。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 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 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的每个交 易日日终,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 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 主要投资策略 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 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现金管理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0.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风险收益特征 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第 2页 共 5页 工银瑞信泰和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7 月 8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 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天 1.50% 赎回费 N≥7 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务费 审计费 用 信息披 露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 其他费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相关服务机构 用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第 3页 共 5页 工银瑞信泰和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服务费。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工银泰和 39 个月定开债券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 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 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 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 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暂停运作时,上述连续期间中断,本基金恢复运作后重新开始起算),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一定程序后,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 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 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 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 部资产最终变现金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基金定期对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根据减值评估测试结果,有客观证据表明 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 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 袋账户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 第 4页 共 5页 工银瑞信泰和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置变现等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 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cbccs.com.cn 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119999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 5页 共 5页Powered by 联华证券配资-无息股票配资-无息期货配资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